隨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(草案)》的公布,我國數據安全治理正式邁入法治化、體系化的新階段。這部法律草案不僅首次在國家立法層面明確了“數據安全”的法定定義,更對整個數字經濟生態、企業運營模式以及網絡安全技術研發方向產生了深遠影響。其中,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兼具安全、透明與可信特性的分布式技術,被認為有望在《數據安全法》構建的框架下,深度參與并重構數字業務的價值體系與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發路徑。
一、 《數據安全法(草案)》的核心:界定數據安全新內涵
《數據安全法(草案)》明確指出,數據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措施,保障數據得到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,并持續處于安全狀態的能力。這一定義超越了傳統網絡安全側重于“防攻擊、防泄露”的邊界,將“合法、有效利用”提升到與“保護”同等重要的地位。它標志著數據安全管理從被動防御轉向兼顧發展與安全的主動治理,要求數據處理活動(包括收集、存儲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、提供、公開等)全生命周期都必須在安全合規的軌道上運行。草案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保護、重要數據目錄管理、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與應急處置等核心制度,為各類組織的數據處理行為劃定了清晰的“紅線”與“基線”。
二、 區塊鏈技術:契合新法要求,賦能數據安全與價值流轉
《數據安全法》強調數據的有效保護與合法利用,而區塊鏈技術的特性恰恰為此提供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。
- 強化數據保護與溯源:區塊鏈的分布式賬本、加密算法及不可篡改特性,能夠為關鍵數據提供高強度的存證與防篡改保障。數據哈希上鏈后,任何訪問、修改記錄均可追溯,這完美契合了法律對數據活動可追溯、可審計的要求,尤其在防止數據非法篡改、泄露溯源方面潛力巨大。
- 促進數據合規共享與價值實現:法律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。基于智能合約的區塊鏈平臺,可以設定嚴格、自動化的數據訪問與使用規則,確保數據在授權范圍內流轉,實現“數據可用不可見”或“數據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”,從而在保障安全與隱私的前提下,打破數據孤島,促進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與價值流通,重構數據共享、交易等數字業務模式的價值鏈。
- 支撐分類分級與身份管理:區塊鏈可用于構建可信的數字身份系統與數據資產憑證,為數據分類分級管理的精細化實施提供技術基礎,確保不同級別數據匹配不同安全策略的訪問控制得以可靠執行。
三、 重構網絡安全技術研發新范式
《數據安全法》的實施,將直接驅動網絡安全技術研發重心發生轉變:
- 從“邊界防護”到“全生命周期內生安全”:技術研發將不再局限于網絡邊界防火墻、入侵檢測等傳統領域,而必須向數據采集、存儲、處理、銷毀等全環節滲透。隱私計算(包括聯邦學習、安全多方計算)、同態加密等能在數據利用過程中保護隱私的技術,以及數據脫敏、水印等技術將獲得空前重視。區塊鏈作為構建可信數據環境的基礎設施,其研發將與這些技術深度融合。
- “合規驅動”成為核心創新動力:如何通過技術手段自動化、智能化地滿足數據安全審計、風險評估、合規報告等法律要求,將成為研發熱點。區塊鏈的透明審計特性與智能合約的自動規則執行能力,使其成為構建“合規科技”(RegTech)的關鍵組件。
- 聚焦重要數據與核心業務場景:針對《數據安全法》劃定的重要數據保護,相關安全技術的研發將更具針對性。區塊鏈在政務數據共享、金融交易結算、司法存證、供應鏈溯源等重要數據場景中的應用研發將進一步深化,形成以業務價值為導向的安全解決方案。
四、 挑戰與展望
盡管前景廣闊,區塊鏈在助力數據安全法落地時也面臨挑戰,如性能與擴展性、跨鏈互操作性、法律與技術的銜接(如鏈上數據與司法證據的認定)、以及自身安全(如智能合約漏洞)等問題仍需持續攻關。
《數據安全法(草案)》為數據安全確立了法律基石,同時也為技術創新指明了方向。區塊鏈技術憑借其獨特優勢,有望在確保數據安全合規的大前提下,成為重構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模式、催生新型數字業務、并引領下一代網絡安全技術研發的關鍵力量。法律、技術與業務的深度融合與協同演進,將共同塑造一個更安全、更高效、更繁榮的數字經濟新生態。